翰林书院酒店占地面积13.8亩,仿清中式建筑,五栋独立房屋(三栋两层,两栋一层),道光二十七年碑文两块(开阳县志有记载),上下马石一块,青条石等若干,酒店后有独立山泉水,前有山泉水溪流,停车场,后山桃树,李树,猕猴桃,桂花树若干,温泉泡池三个。
酒店功能:别墅一栋(两层,四间卧室带独立卫生间,其中套房一间,客厅两间,整栋榆木家具带非花圈椅,中堂,罗汉床,大班桌茶桌等),单间六间,标间5间,餐饮大厅一间(两张张1.58米非花圆餐桌,一张非花八仙桌),餐饮包房一间(套间,1.58米非花圆桌餐饮,榆木六件套沙发一套,麻将桌一张),餐饮豪包一套(1.58米红酸枝圆桌一套,非花六件套沙发一套,榆木博古架两个,非花衣架一个),独立厨房,独立前台。
距白马峪温泉50米,省道20米。接手可直接营业。电影《送我上青云》的取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