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册代办指点网上众多工商代办服务机构为您注册,帮您解决公司注册以及报税记账、资质审批等问题。指点网上众多工商代办服务机构是综合性工商注册服务机构。主营业务北京公司注册、北京公司变更、北京公司选址、公司注销、北京代理记账、北京资质代办等一站式工商税务相关服务。
国家鼓励全民创业,随着党中央提出“双创”以来,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的简政放权,推出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各行各业的创业者们纷纷涌现出来注册自己的公司和企业,但是在这过程中一些流程知识的的欠缺往往导致创业者们事倍功半,下面【指点网上众多工商代办服务机构】带大家一起了解注册公司的流程,扫除大家注册公司过程中的障碍和疑问。
1、北京公司注册名称核准条件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
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2、北京公司注册名称核准流程
申请→ 补正[市级] → 受理→ 审查→ 决定→ 制作行政文书→ 告知/送达
3北京公司注册名称核准材料
一、企业名称使用自然人姓名
1.该自然人应当是投资人;
2.应当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其姓名的授权(许可)文件。
3.所用投资人姓名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及名人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作为字号使用。
二、同一行业内申请使用相同字号
1.应当由字号所有权人出具授权(许可)文件以及加盖其印章的执照复印件。
2.授权(许可)的名称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引起误解。
三、商标注册人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中的文字作为名称字号
应当提交:①商标所有权人出具的授权(许可)文件;②商标注册证书(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商标注册权人印章的复印件);③商标所有权人的资格证明(商标所有权人为经济组织的,需在资格证明上加盖经济组织公章;商标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与外国(地区)投资人相同字号(英文字母)的应当提交该外国(地区)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申请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登记证》。
六、使用外文译音作字号、字号有其他含义或者使用新兴行业表述用语的应当在申请书“备注说明”栏目中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交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七、名称中使用“中关村”字词的,应当出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
八、名称中使用“北京商务中心区”字词的,应当取得“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1.“授权文件”应由授权人自然人签字,其他类型经济组织应加盖公章。
2.文件内容如为外文,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件。
3.上述为常用的授权内容(方式),其他需要授权的内容以登记机关审查意见为准。
特别需要提醒您的是:
北京市工商部门简化名称登记程序,在名称预先核准环节无需提交投资人资格证明文件,也不对投资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为避免因投资人资格不符合规定而产生的后期调整,请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的有关内容。
1、 北京公司注册流程
2、 ->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 现场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方式
3、 身份确认 -> 网上填报 -> 系统生成申报文书
4、 -> 网上签名 -> 网上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
5、 现场办理:
6、 提交材料 -> 现场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
北京公司注册申请条件
有公司名称
在申请公司注册前,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公司名称登记。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具体要求请详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有符合要求的股东
股东人数应为1个(含1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
股东资格应当符合相关要求,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了解具体要求。
有符合要求的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有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
股东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公司章程。
章程中应当载明“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中应当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工商部门提供章程参考格式服务,您可到各工商大厅领取参考格式范本,或登陆我局网站获取。
有符合要求的公司住所
您所选择的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公司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如您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公司注册申请材料
1、《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
2、公司章程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其中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通过北京市工商局网站网上申办名称预先登记的,可以不领取纸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股东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类别股东资格证明的提交方式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如何准备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说明)
5、《指定(委托)书》、应由全体股东共同签署。
6、住所使用证明、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7、许可项目审批文件、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
更多工商代办,许可证代办信息请到指点网免费注册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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