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诊所流程
深圳开诊所流程有哪些? 深圳开诊所难吗? 深圳开诊所要多少钱?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设置个体诊所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3、身体健康,并能够胜任医疗服务工作;
4、个体诊所的设置申请人与诊所的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开诊后必须本人参加诊疗活动,不得交由他人经营管理医疗机构;
5、个体诊所的设置申请人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人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以聘用人员的资质作为条件申请设置个体诊所;
6、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包括变相办理退职、离职离岗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7、法律法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设置个体诊所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报告;
2、设置申请书;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组织结构、科室设置、诊疗科目、人员配备等情况说明(也可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
5、选址报告;
6、建筑设计平面图;
7、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个人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申请人个人简历及证明(医疗机构及卫生局证明等);
10、申请人个人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卫生局出具的经批准的辞职证明等)。
- 北京酒店转让
- 上海酒店转让
- 天津酒店转让
- 重庆酒店转让
- 深圳酒店转让
- 广州酒店转让
- 合肥酒店转让
- 南京酒店转让
- 苏州酒店转让
- 杭州酒店转让
- 福州酒店转让
- 厦门酒店转让
- 南昌酒店转让
- 济南酒店转让
- 太原酒店转让
- 郑州酒店转让
- 武汉酒店转让
- 长沙酒店转让
- 三亚酒店转让
- 南宁酒店转让
- 桂林酒店转让
- 昆明酒店转让
- 丽江酒店转让
- 大理酒店转让
- 贵阳酒店转让
- 成都酒店转让
- 西安酒店转让
- 兰州酒店转让
- 银川酒店转让
- 西宁酒店转让
- 拉萨酒店转让
- 沈阳酒店转让
- 长春酒店转让
- 大连酒店转让
- 东莞酒店转让
- 惠州酒店转让
- 珠海酒店转让
- 青岛酒店转让
- 海口酒店转让
- 石家庄酒店转让
- 哈尔滨酒店转让
- 呼和浩特酒店转让
- 乌鲁木齐酒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