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日南京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中关于考后资格审查的规定如下:
(一)审查对象。2019年12月下旬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审查部门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公布审查时间安排、考生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查。2018年考试成绩滚动有效期内有当年成绩合格科目,且2019年考试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审查。
解析:2017年、2018年一建有合格的科目,不管是一门、两门还是三门合格的,将不在参加2019年的考后审核,四个全部合格后直接领取证书;也就是之前已经通过审核且有合格科目的,不用在参加考后审核;但是2018年或者更早的参加一建考试没有合格科目的,一律在所有科目合格之后参加考后审核;你也可以网上查询资格审核部门的电话,电话咨询相关审核情况。
(二)审查材料范围。1.报考承诺书;2. 学历证书;3.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提供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届时将向考生发送通知,考生根据通知要求网上报送相关材料。不在提供工作证明。
(三)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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