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内资企业转外资公司办理条件
内资企业的可以转为外资企业的,应提交的材料
1、向内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③审批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及批文的复印件;
④转让方与受让方及其他投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⑥内资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⑦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向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原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③《批准证书》及批文原件;
④转让方与受让方及其他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⑤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正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
⑥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
⑦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⑧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⑨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 北京酒店转让
- 上海酒店转让
- 天津酒店转让
- 重庆酒店转让
- 深圳酒店转让
- 广州酒店转让
- 合肥酒店转让
- 南京酒店转让
- 苏州酒店转让
- 杭州酒店转让
- 福州酒店转让
- 厦门酒店转让
- 南昌酒店转让
- 济南酒店转让
- 太原酒店转让
- 郑州酒店转让
- 武汉酒店转让
- 长沙酒店转让
- 三亚酒店转让
- 南宁酒店转让
- 桂林酒店转让
- 昆明酒店转让
- 丽江酒店转让
- 大理酒店转让
- 贵阳酒店转让
- 成都酒店转让
- 西安酒店转让
- 兰州酒店转让
- 银川酒店转让
- 西宁酒店转让
- 拉萨酒店转让
- 沈阳酒店转让
- 长春酒店转让
- 大连酒店转让
- 东莞酒店转让
- 惠州酒店转让
- 珠海酒店转让
- 青岛酒店转让
- 海口酒店转让
- 石家庄酒店转让
- 哈尔滨酒店转让
- 呼和浩特酒店转让
- 乌鲁木齐酒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