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标准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1资质申请表
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
3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5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6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7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8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
9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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