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备案条件、深圳前海合伙企业申请流程、基金产品登记备案要求、基金公司备案注册及费用,合伙企业申请要求,深圳典当行资质审批要求,基金牌照办理要求及条件,横琴自贸区公司注册,横琴金融服务公司注册,珠港澳车牌申请、怎么申请港珠澳车牌、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资质审批流程,深圳小额贷款公司注册|小额贷款公司资质申请、投资基金公司注册、基、深圳前海基金管理人备案、前海外资公司成立要求、蛇口外资公司申请流程、前海合伙企业申请要求、基金管理人备案条件、深圳前海合伙企业申请流程、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全国一站式服务。
请联系:黄小姐1868212827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海岸时代广场西座505室
【协会公告】关于注销第五批公示期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的失联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2017年1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关于优化失联机构自律机制及公示第十一批失联私募机构的公告》(中基协字〔2017〕8号)。公告规定,“自失联机构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失联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协会将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自实施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公示制度以来,协会共对外公告20批失联机构和4批公示期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的失联机构,依公告注销11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现有北京中稷通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5家机构达到公示期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注销条件。协会将注销该15家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社会公众可通过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进行查询。
协会提醒私募基金投资者持续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诚信情况,谨慎做出基金投资决策,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协会将继续秉持“扶优限劣”基本方针,不断完善私募行业诚信信息记录积累机制,促进行业合规健康发展。
- 北京酒店转让
- 上海酒店转让
- 天津酒店转让
- 重庆酒店转让
- 深圳酒店转让
- 广州酒店转让
- 合肥酒店转让
- 南京酒店转让
- 苏州酒店转让
- 杭州酒店转让
- 福州酒店转让
- 厦门酒店转让
- 南昌酒店转让
- 济南酒店转让
- 太原酒店转让
- 郑州酒店转让
- 武汉酒店转让
- 长沙酒店转让
- 三亚酒店转让
- 南宁酒店转让
- 桂林酒店转让
- 昆明酒店转让
- 丽江酒店转让
- 大理酒店转让
- 贵阳酒店转让
- 成都酒店转让
- 西安酒店转让
- 兰州酒店转让
- 银川酒店转让
- 西宁酒店转让
- 拉萨酒店转让
- 沈阳酒店转让
- 长春酒店转让
- 大连酒店转让
- 东莞酒店转让
- 惠州酒店转让
- 珠海酒店转让
- 青岛酒店转让
- 海口酒店转让
- 石家庄酒店转让
- 哈尔滨酒店转让
- 呼和浩特酒店转让
- 乌鲁木齐酒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