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交易网> 酒店资讯> 资讯详情
医疗美容诊所设立条件专业代办
发布时间:2019-04-02 17:09:07

医疗美容诊所设立条件专业代办 医疗美容机构许可证代办 详情请咨询我

默认标题_自定义px_2019.03.26.png

办理医疗美容设立标准: 

一、床位:‌容床4张,手术床2台。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外科、皮肤科、物理治疗室、美容咨询室; 

(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手术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每张美容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美容外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和1名从事皮肤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四)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四、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三) 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四) 诊室每美容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 手术床2台和相应的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 离子喷雾器 多功能美容仪 皮肤磨削机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吸引器 电冰箱 双极电凝器 紫外线消毒灯 高压灭菌设备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美容服务分生活美容服务和医疗美容服务两种。


    有间医疗
    有间写字楼
    有间工厂
    有间土地
    有间商铺
    酒店交易网
免责声明:
本网站信息由网站用户提供,其内容和图片的真实性、合法性、版权由信息提供者负责,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本网站信息凡涉及面积单位均为建筑面积,本网站不声明或保证内容之正确性和可靠性,租赁或购买该物业时,请谨慎核查。
郑重提示:
请您在签订合同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