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办理医疗美容门诊和诊所的流程
深圳市办理医疗美容门诊和诊所的流程
医疗机构设立步骤:核名---选址---核址---立项---筹建---消防---环保---卫生---验收---发证
一.医疗机构设立条件为:
(1)人员要求:至少需主治(或以上)医师1名和护士1名,某些省市要求必须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证书。
(2)地址要求:建筑面积大于60平米 适宜地段的医疗用房,手术室净使用面积大于15平米。
(3)资金要求:注册资金到位,保证诊所运营。
二. 更多细节: 具体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根据当地卫生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小组意见作出决定,合格的发证。
三. 设立申报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医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选址报告和建筑平面图;
(5)设置申请人资信证明;
(6)设置申请单位(人)的基本情况证明(资质条件);
(7) 由两个法人共同申请的,应提交有效的合同书和协议书;
(8)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9)涉及联合重组需提交联合重组双方(多方)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书,联合重组双方(多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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