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交易网> 酒店资讯> 资讯详情
北京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9-05-22 18:47:31

北京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基本原则


我公司专业办理:公司注册、财税代理、医疗器械许可证、icp许可证、sp许可证、网络文化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等各类企业服务。包通过!!!包办!!!高效!!


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精神,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

自主保护原则: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自行组织实施安全保护。

重点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集中资源优先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

同步建设原则:信息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步规划和设计安全方案,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

动态调整原则:要跟踪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调整安全保护措施。由于信息系统的应用类型、范围等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护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根据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情况,重新实施安全保护。

 

 


    有间医疗
    有间写字楼
    有间工厂
    有间土地
    有间商铺
    酒店交易网
免责声明:
本网站信息由网站用户提供,其内容和图片的真实性、合法性、版权由信息提供者负责,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本网站信息凡涉及面积单位均为建筑面积,本网站不声明或保证内容之正确性和可靠性,租赁或购买该物业时,请谨慎核查。
郑重提示:
请您在签订合同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