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医疗美容医院的流程和要求
新开美容医疗机构场地有什么要求?
设置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或用地需符合医疗、卫生要求。
1.宜与周围餐饮、学校、垃圾中转站等保持至少25米距离;
2.使用性质必须为商业,其他性质均不得开设;
3.建筑面积大小:诊所不小于80平方米,门诊部不小于400平方米;
4.装修完毕后层高宜高于2.65米(手术室层高不得低于2.8米);
5.每个诊室、治疗室等均须有上下水,允许正常排污;
6.必须有独立的,没有与其他用房共用
根据诊所、门诊部的设置,主要负责人医生要求大致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
2.相关专业执业满五年以上;
3.近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
.科室负责人医生要求大致为:
1.相关专业主治以上职称;
2.有近两年医师定考合格证明;
3.具有国家认可的主诊资格备案(根据每省要求操作);
4.近6个月执业医师体检合格证明。
医疗美容诊所审批详细流程
一、办理程序:
申请人选址→筹备材料提交至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窗口服务大厅→大厅接收材料→卫生计生委医政科受理→现场勘查→公示→审核→审定→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审批。
二、提交申请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原件1份) ;
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4、选址报告(原件1份);
5、建筑设计平面图(复印件1份);
6、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
7、同意开办医疗机构正明(原件1份);
8、资信正明(原件1份,指银行出具的资信正明);
9、申请设置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和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
10、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11、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1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人声明书(原件1份);
13、合伙协议书(原件1份,由两个以上个人或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申请的需提交该项材料);
1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该项材料);
1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我们能帮医院筹备创办做哪些事务:
代办筹建诊所门诊部医院医院执业许可证,提供医院的筹建和开业前的准备:申请设置批准书,提供一系列的信息整合、可性行分析、项目优化调整、专业文书编写、选址调研、图纸设计、资质获取、材料整理、装修的审批、设计、资质和工商办理、医师注册等,完成装修和购买设备,消防环评,医院执业许可证等服务,以及公共关系管理服务。
服务项目:(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选择组合服务内容)
各类诊所、门诊部、医院,包括:口腔、医疗美容、中医门诊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口腔、美容、肿瘤、康复、护理等)、医疗影像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血液透析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安宁疗护中心、消毒供应中心。诊所升级门诊部、门诊部升级医院等。美容院改造成医疗美容诊所或美容门诊。
服务地区:全国
无偿介绍专业医院装修公司、手术室装修公司、医疗器械公司、医药生物公司、医疗经营管理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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