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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宾馆如何办理卫生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9-12-04 11:34:59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受理条件

1.公共场所属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

(1 )住宿场所:包括宾馆、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2)沐浴场所:公共浴室(含浴室、洗浴中心等) ;

(3)美容美发场所:理发店、美容店(不含医疗美容) ;

(4 )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卡拉OK、游艺厅

(室)等;

(5)体育场所:游泳场(馆) ;

(6)文化交流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

( 7 )购物场所: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超市、书店

等;

(8)公共交通等候场所:候车(含地铁)室、侯船室等。

2.公共场所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 理条例实施细

则》以及所申请许可项目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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