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区别
营业执照是法律主体进行市场交易主体资格的法定证明,目前有法人类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营业执照由工商局颁发,每年年检。而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法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办理机构不同,营业执照办理机构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机构为卫生部门。
一、提供资料不同,营业执照办理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场所证明,照片,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还需提供相应的医疗方面的资料和资质。
二、针对行业不同,营业执照办理人群为各个行业,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人群只针对医疗行业。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核准名称,1-3个工作日,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提交资料,5-15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执照,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流程
一、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同意备案书》;
2、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的资金、仪器设备、卫生技术人员以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施;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与《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不符;
2、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投资资金不到位;
4、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
5、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及X光室验收不符合要求;
6、消毒供应室设置不符合要求,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的技能考核不合格。
需要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然后由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的话应该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需要携带的材料,前往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看上去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十分的简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操作起来十分的复杂,小编建议大家在办理之前来电进行详细的咨询。
医疗美容门诊部设置基本标准
一、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2台,牙科综合治疗椅2台,观察床2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可设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手术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门诊部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台手术床平均至少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三)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平均至少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主诊医师。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五)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主诊医师。
(六)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所有护士应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七)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50%。
四、选址
(一)门诊部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1-2万人。
(二)新增门诊部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均含医院内设的)或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四)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无明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收集的意见为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五、建筑、设施与环境
门诊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门诊部相对独立,有单独通道。
(二)门诊部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诊室每张美容治疗床、牙科每台综合治疗椅平均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三)诊室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门诊部地面应使用防滑、防噪音的材料,墙面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料,建筑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要有一定的区域划分,应做到人、物流向合理,污、洁相对分开。
(五)门诊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六)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
(七)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布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专业的要求,有独立的空气调节系统,配备相应的手术设备。在两台手术床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手术床,应增加手术室使用面积7平方米。
(八)药房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九)检验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手术床和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高压蒸气灭菌设备、电凝器、电动吸引器、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皮肤磨削机、纹眉机、激光治疗机、电冰箱、消毒柜、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二)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三)药房应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备。
七、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基本标准 、护理技术操作基本标准 、感染管理基本标准 、消毒技术基本标准 ,并成册可用。
八、符合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九、注册资金到位并不少于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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