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条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有什么条件? 诊所主要负责人和法人有什么要求?
开一家个体诊所负责人很重要,具体有什么要求呢?需要怎么样的资质才能符合要求呢?法律明确规定执业满5年的执业医师才可以申办个体诊所并任个体诊所负责人(个体诊所不是法人,没有法定代表人)。
个体诊所主要负责人需要符合怎么样的条件?小编给大家整理如下:
1.《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3.《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能否设置个体诊所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1〕163号)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申请个体行医、设置个体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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