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局监管——新加坡MAS牌照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是新加坡中央银行,成立于1971年,由政府部门执行并专业管理,其职能组合了银行至财经等诸多金融机能,包括制订金融和货币方面的政策、保证经济稳定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产业等。MAS还是一家综合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新加坡的所有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和证券交易所。MAS与其他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促使新加坡成为一个区域和国际金融中心,确保新加坡的金融业活力和竞争力。
MAS负责监管新加坡外汇经纪商的机构。任何希望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的经纪商,必须持有 MAS 颁发的资本市场服务执照。MAS 是新加坡中央银行,同时也是一家金融监管机构。它管理有关金钱、保险、银行业、证券、货币发行以及金融行业的各类法规。1970 年之前,货币职能是政府部门和机构的主要关注对象。1970 年,新加坡议会通过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成立了 MAS。MAS 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授权,负责监管新加坡的货币政策、财政和银行业。1977年,确定将保险业纳入MAS监管范围。1984年,《1973年证券行业法》中的监管职能也由 MAS接管。
新加坡MAS牌照分为9类,分别是:
1、证券交易类;
2、期贷合约交易类;
3、杠杆式外汇买卖;
4、咨询业务类;
5、基金管理类;
6、证券融资类;
7、提供证券、保管服务;
8、房地产投资信托管理类;
9、信用评估服务;
申请新加坡这9类牌照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一起申请,申请时要选择好适合自己项目的的牌照类型进行申请。
申请CMS牌照的要求
1. CMS牌照只被授予公司(以下均称为申请机构)。
2. 申请机构必须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并至少在最近五年内在新加坡资本市场或相关领域开展过相关业务。
3. 申请机构及其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在其母国拥有较好的实力。
4. 申请机构需严格遵守其母国监管。
5. 申请机构必须满足MAS的要求,MAS将会高效,公正、公平地履行其职责。
6. 申请机构在新加坡必须设立实体办公地点。
7. 申请机构主要从事的业务须是SFA规定的活动之一。
8. 申请机构董事会至少要有2人或以上,其中至少有1人常驻在新加坡。
9. 申请机构的CEO必须常驻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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