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推荐信SURAT KETERAN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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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产品/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的经销商、代理商/独家代理商
关键词:代理商;独家代理商;经销商
相关规定: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11/M-DAG/PER/3/2006号贸易部长条例
背景
打算成为外国产品/商品在印度尼西亚的代理商或独立代理商的公司需提交印尼驻北京贸易参赞出具的确认函。
为获得确认函,请递交下述文件(2、3、4、5项文件需先办理使馆认证):
1. 寄给印尼驻北京大使馆贸易参赞的信函。申请签发确认函的信函。
2. 协议(原件)。中方公司和印尼公司之间签订的书面协议(中文和英文版本),将作为双方业务关系的基础。该协议包含协议条款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委任书(原件)。致印尼公司的信函,指定其为产品/服务的代理商/独立代理商,包括业务范围和委任期限(中文和英文版本)。
• 该信函应由公司总部的负责人出具
4.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身份证或护照副本(中方公司负责人)
5. 中国政府签发的品牌证书(商标),或来自品牌(商标)所有者授权其使用的授权证明(如果中方公司为代理商)。
6. 被委任为执行代表的人士的护照或身份证明副本(印尼方)。
7. 印尼被委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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