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1.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二年内未进行年检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物业经理上岗证: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进行辅导和考试。
(2)继续教育记录(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二年需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三、培训讲解:
1、执业物业管理考试相关政策及注册管理办法的介绍;
2、《物权法》中涉及物业管理领域的相关规定与物和社区共用部分的权属区分、管理使用权益归属的纠纷处理;
3、维修基本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介绍;
4、物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5、物业管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的立法背景及主要思路;
此次培训的内容将作为物业管理的继续教育课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上填写所培训内容并加盖印章。
三、考证费用
1.取证班收费标准:电话咨询
四、证书使用说明:
1.《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
2. 本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颁发。
3.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4. 本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
五、报名资料: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和1寸红底照片3张就可以。
报名详情请联系:
深圳创先教育职业培训学校,专业负责人:陈老师,13530752196(微信同号)
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东边商务大楼7楼7018-7029
即地铁5号环中线民治地铁站D出口 左侧
附近公交站:(民治)沙元埔公交站、民康路口公交站
机构名称:深圳创先教育职业培训学校
工作时间:上午9:00--晚上21:00(周末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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