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稳妥推进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印发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有效期延期。
根据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有效期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4.09 宗边
根据通知得知统一延期到7月31日,很多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将面临升级、延期,那么在2020年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延期有没有新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做到有效的升级、延期呢?众所周知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在升级、延期都必须通过建设部,那么在资质升级、延期有哪些是企业必须注意的呢!
一、办理条件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年建设部令第45号修正),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申报条件为: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注意上面3条规定,很多企业不是很明白,在业绩要求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要注意,上面竣工30万和在建的15万平米,根据我们多年升级经验在3年内企业必须要有30万竣工和15万在建,合计就是企业必须有45万平米的开发面积)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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