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示范平台基地材料!武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
武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材料,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武汉经开区、东湖高新区企业申报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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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分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一、武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对象
(一)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符合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认定条件的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符合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且2020年—2022年认定市级示范基地,可自愿申报。
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称号自动取消,原示范平台、示范基地可自愿重新申报。
二、武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各省级示范平台、省级示范基地申报主体须严格按“通知”要求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申报材料和申请报告。
三、武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审核推荐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做好申报组织、实地核查、满意度测评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完整性审核等工作,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择优排序推荐示范平台、示范基地。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经信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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