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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各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设立条件主体和申报程序

发布时间:2024-05-28 11:22:12

2024年陕西省各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设立条件主体和申报程序、时间要求归纳整理如下,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一、陕西省各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设立主体及条件

1.申报主体

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及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区域性机构。

2.申请设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企业规模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前列。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单位重视,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技术中心,省重点实验室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承担国家或省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二、陕西省各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设程序

1.各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附件),报送至所在市(区)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

2.各市(区)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于2024年7月31日前,以综合报告的形式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七份)报送至省博管办指定材料报送地址,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含WORD版和PDF版)同步报至省博管办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省博管办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赴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并提出设立意见建议。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三、陕西省各市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设立有关要求

1.各市(区)人社局和省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本市(部门)的申报工作,聚焦秦创原建设、重点产业链、“三项改革”、数字经济、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按照“能设尽设”的原则,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

2.各申报单位填写申请表时要确保所填内容客观、真实详细、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有据可查,佐证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不超过20页。各单位要认真核对报送的全部附件资料,并在复印件资料上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3.各市(区)人社局或省级主管部门要认真进行材料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时,需按申报单位分别建立文档,并在文档标题处注明“XXX(申报单位名称) 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材料”,涉密材料需脱密处理。

4.所需表格请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知公告栏”下载。

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省人社厅太乙路办公区1号办公楼7层701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