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声明菲律宾领事认证
概况:
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进口商根据本国的法律或习惯,常常要求出口商将出口货物所涉及的单证拿到本国驻出口国的领事办-理认证,然后才能到相关结汇银行进行交单结汇,这一认证过程就是人们常说的领事认证。
概述 :简称领事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称 “外交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
一些领事认证的个别要求:
*巴基斯坦领事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认证;
*哥伦比亚领事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认证;
*科威特领事要求Invoice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
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认证
*利比亚领事单认产地证需附正本Invoice,按Invoice金额收费;
*印度尼西亚领事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领事申办领事认证?
答:我国驻外领事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的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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