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Invoice也门领事认证
A: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样本见本站内),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B: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司,由领事司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在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领事司授权人签字(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C:文件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认证,由各国使馆认证外交部领事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使馆双认证)
D:使馆认证结束后,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至认证客户。
使用须知:
1.制单时需认真仔细确认单据。
2.要合理安排认证时间,各国驻华使馆认证时间较长。
3.递交完整的认证资料,文件上的印章要清晰,ISO证/书、GMP证/书、报关单等文件的复印件要清晰。
注意大使馆认证(领事馆认证)对文种的规定及时间。
不同的国家对办-理使领馆认证的文种也有不同的要求,如向利比亚、科威特两国申请使领馆认证时须附阿拉伯文的有关单据,向委内瑞拉、哥伦比亚、乌拉圭、玻利维亚申请使领馆认证时则必须附西班牙文译文等。
土耳其、泰国、菲律宾需认证一式两份;且有时使馆公布的认证时间不稳定多预留时间,以免产生其它不必要的费用,如:滞港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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