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声明墨西哥领事签章
文件要求:
1、下列领事要求所有签章文件一式两件: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领事留底(不收签章费)
2、下列领事要求提供签章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 下表:
埃及、也门、伊朗、韩国、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 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
刚果民主共和国 提供二份复印件
阿联酋 提供一份(产地证) 复印件 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利比亚 提供四份复印件
文件需西文翻译的领事: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等;(我司提供英文、西文、俄文等翻译服务)
企业文件可自行翻译并签章,官/方或其他组织机构的文件,需翻译公司翻译,并应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委内瑞拉、乌拉圭、西班牙为上海领事办-理,贸促会不提供翻译服务;其他在北京领事签章的,贸促会可代为翻译,但要另收费,并延长办-理时间;
* 企业只做纯西文的文件签章的,需提供一份中文翻译件作为佐证材料。
各国驻华领事由于各国情况不同,关于领事签章的具体要求和收费情况也不尽相同。特别要提醒各家需要做领事签章的企业,很多领事签章要求产地证和一起签章,而且他们的签章金额按金额收费,金额越大,相应签章费用也越高,这些领事主要有阿联酋、卡塔尔、黎巴嫩、利比亚、叙利亚、伊朗、约旦、阿曼,企业在做到这些领事的领事签章前务必清楚其签章费用,详细请咨询我们,免得增加外贸成本,其余领事按份收费。
哥伦比亚驻沪总领事开办领事签章业务
哥伦比亚领事通告,哥伦比亚驻沪总领事现已开办领事签章业务。即日起,凡是江浙皖沪闽赣六省出具的送往该国的文件,均需送驻沪总领事办-理签章,北京领事不再受理。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出口声明墨西哥领事签章、出口声明墨西哥领事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