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合同领事馆盖章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馆盖章?
答: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馆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馆盖章;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机构申请原产地证、Invoice、装箱单等,或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上述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需办-理领事馆盖章。反之,外国有关文书在送我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领事馆盖章。
申请单位如何办-理领事馆盖章?
已在贸促会办-理原产地证注册的申请单位需填写《代理领事馆盖章申请表》,提交需要办-理领事馆盖章的文件,未在贸促会办-理原产地证注册的申请单位还需提交个人的身 份 证 明(身 份 证或护*照)、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贸促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佐证。对于以“国际商事证明书”形式办-理的文件,须另外填写《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申办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领事馆盖章(Embassy certification):是指外交、领事馆机构或法律授权机构通过确认公文书上最终签署人身份及其签字和印章属实来证明文书可靠性的活动。办-理领事馆盖章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领事馆盖章主要包括民事盖章和商业盖章,民事盖章,如出生、学历、收入证明等;商业盖章,如产地证明、形式InvioceOICE、提单、保险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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