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伊拉克(Iraq)执照\出口合同领馆认证、什么是伊拉克(Iraq)执照\出口合同领馆认证
2007年9月起按CCPIT新规定,CCPIT加签文件不能直接在文件上盖章,要做成证明书的形式来认证。
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认证?
答: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领事认证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认证。因此,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的范围
其范围主要有:
(1)贸促会系统所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
(2)由贸促会签证机构认证的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常见的有:商业INV、箱单、价格单、船公司证明、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
(3)根据进口国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其它有关单据文件。
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最为常见的是原产地证和商业INV。
对商业单据文件(如原产地证)予以领事认证,通常在信用证中作如下规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必须由某国使馆予以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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