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办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价格  ¥500.00起

北京代办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核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核查证明性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受理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应当填写《接收材料凭证》交与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
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
5. 对已经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6.《受理通知书》、《接收材料凭证》、《补正材料通知书》及《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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